为维护城乡居民参保权益,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,将原定于2020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,即: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,享受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;2021年3月1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,享受医保待遇将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,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。
辽阳县医疗保障局
辽阳县税务局
辽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2021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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